學生對網路選課方式的問題彙整
學生意見來源:輔大新聞網
Q1:若科目名稱已改變,或已不再開班,同學又必須重修,怎麼辦?
A1:1.若科目名稱已改變,可請系辦出具書面證明,說明原必修科目名稱調整狀況,經系所主管及院長簽章後送交教務處續辦。
2.日間部其他各系所開設課程,與重補修之科目學分不符時;可至進修部跨部選課;亦可透過跨校選課方式,辦理重修事宜。
Q2:網路選課採填志願、亂數分發合併制,真的有利選課?
A2:1.網路選課採填志願、亂數分發合併制,可以紓解主系統因瞬間流量造成網路塞車的問題,同時也可以確保大四同學優先選課權。
2.網路選課新制已逐漸在多所大學採用,且均認為有利於改善選課。
Q3:大四同學為什麼只能選二個通識?
A3:1.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通識課程是依校訂學分數(89學年度起12學分;88學年度(含)以前8學分)規劃開班數及修讀人數。
2.若每位同學一學期選到一門通識課程,大四畢業前即可修足十二個通識學分。
Q4:學生太多,課程太少,導致學生選不到課,誰要處理?
A4:全人教育課程中心將審慎規劃,請參見A3。
Q5:網路選課變革,是否能使網路選課改變得更好?
A5:本校實施網路選課以來,所遭遇最大的困難在於系統開放的啟始時間瞬間流量過大,因此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,將造成此一現象的主要原因,亦即全人教育課程中心所開設的三個通識學群(自然科技NT00、人文藝術PT00、社會科學ST00),獨立至另一網頁;又為使由學生親自排隊演變成在網路上排隊的壅塞狀況得以疏緩,改採網路選填志願方式為之。換言之,我們相信應能使網路選課更好。
Q6:網路選課決策變革時,是否有徵詢各方意見?
A6:依據91.01.08本校第二次教務會議決議,教務長於91.03.08及91.03.22分別召開第一次、第二次網路選課系統改進研議會議,廣泛邀請各院院長、系主任、系秘書助教、各級會議學生代表出席,逐項討論網路選課所遭遇的困難與可能的解決方法,以及在預算限制下所可能採取的因應對策作成的共識。
Q7:通識課程選課方式改變使原可由自己掌控演變成亂數分發,較易造成學生選課的困擾,如衝堂,大四學生無法選到將影響畢業之課程等狀況。
A7:原本大四同學可優先選課的機制仍未改變,但為增加不同年級學生之互動學習,每班於網路初選分發階段,可容納大四同學名額改為50%,若有同學仍無法選到課程,請儘速與所屬系所秘書助教或課務組承辦人連繫,當可協助辦理。
在此重申,本校至今尚未有同學因選不到課而無法應屆畢業,雖然如此,仍需請同學審慎規劃四年內應修習的課程。
Q8:覺得以前的網路選課很公平,資訊中心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,還把問題複雜化,請資訊中心給予合理交代。
A8:1.網路選課制度之變革非教務處或資訊中心任何一個單位可以主導,而是需透過相關會議多次討論,最後經教務會議通過始能施行。
2.資訊中心僅就確定的實施方案作技術支援。
3.目前國內已有越來越多的大學採用志願亂數分發之選課制度,可見應是較符合公平原則。
Q9:亂數選課是比較公平,惟通識選課不易,是否可以先顧慮大四生,有60%保障名額,一、二、三年級再使用亂數分發制。
A9:1.通識每人可填選十五個志願,再以電腦亂數分發,為顧及大四同學能夠取得通識學分順利畢業,且又能照顧到大一、二、三同學選課權益,初選作業時有保障大四同學修讀名額,以不超過50﹪為限。
2.如果大四學生已填選十五個志願,經電腦亂數分發仍未選上任何一科,加退選期間仍有為大四學生保留第一時段上網之優先機制。
Q10:原來選課制度對大四生有所保障,好不容易自己也是大四生了,卻又更改制度,終究沒辦法選到自己喜歡的通識課程。
A10:網路初選及加退選階段,仍保留對大四生優先選課權益,亦即大四優先,大二三次之,最後大一。
Q11:建議能夠多開些通識課程,並避免重複性太高。
A11:1.謝謝同學此項建議,將研議改進。
2.本校通識課程之規劃一向以多元化為原則,且開班數及多元化較其他公私立大學更佳。請參考「全人教育課程簡介」(摺頁式,91.06發行)。